中国电力报丨刘汉元代表:深化税费改革加快光伏平价上网
深化税费改革加快光伏平价上网
——访全国人大代表、美狮会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
当前,距离2021年全面取消补贴仅余数月,我国光伏行业即将正式进入平价时代。作为行业龙头企业的领头人,全国人大代表、美狮会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在与《中国电力报》记者的交谈中,结合企业发展实际,详细说明了他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加快光伏企业实现平价上网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记者:为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您今年两会关注的重点在哪方面?
刘汉元:今年主要针对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解决光伏发电补贴拖欠、理清并优化光伏发电行业管理方式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和仔细调研,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伴随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不断迭代升级,近十年来,光伏发电行业成本已下降了90%以上,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成为了最经济的发电方式。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行业的电价也实现了大幅降低,新增光伏装机项目约有2/3实现平价上网,光照条件好的部分中西部省份光伏发电项目电价已经等于或者低于煤电价格。为推进行业加快实现全面平价上网,进一步减轻光伏企业税费负担成为我此次两会关注的重点。
我国光伏发电行业承担的税费相对较高。仅从光伏发电端来看,每度电负担的税费就要8分到1毛,高达上网电价的19%到22%,超过发电成本的40%。根据现行上网电价结合光伏发电项目数据平均测算,企业实际缴纳的度电增值税达到3分到4分,实际税负超过8%。
此外,因光伏产业链各环节都需要大量固定资产投入,资金占用量大、占用时间久、投资回收期长,加上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利息成本也占据了项目建设成本的很大比例。但与利息成本对应的增值税却无法取得进项税额资格可以抵扣,无疑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税费负担。
因此,我呼吁国家可以进一步降低光伏企业税费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记者: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光伏企业的税费体系处于怎样的水平?
刘汉元:目前,欧美国家对光伏行业的税收扶持力度相对更大、针对性更强,也更具有延续性。如德国对太阳能发电行业采取直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并允许设备投资额的12.5%-27.5%进行税额抵免,大大减轻企业负担;美国对于使用光伏发电系统的法人和居民,允许设备投资额的30%进行税额抵免,也降低了光伏项目的初期建设成本。
得益于相应较低的税费、财务费用、土地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2017年10月,沙特阿拉伯报出每千瓦时1.79美分的25年长期合同电价,创造了当时光伏发电价格的最低记录。2019年,巴西、阿联酋、葡萄牙又相继报出每千瓦时1.75美分、1.69美分、1.64美分中标电价。2020年1月,卡塔尔报出每千瓦时1.57美分的价格,约合人民币每千瓦时0.11元,成为目前全球光伏电站最低中标电价。
与此同时,长期以来,我国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都被全额征收各项税费,主要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13%的增值税及其附加,还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多种税费,如再考虑社保因素,税费将更加惊人。
受惠于技术的飞速提升,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行业的建设、运营成本大幅下降。如果能够继续深化税费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相信我国光伏企业能够推动行业在全球光伏市场享有更多竞争优势,加快实现我国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记者:为降低税费负担,加快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您认为可以在哪些方面采取措施?
刘汉元: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进一步减轻光伏发电企业负担,有助于助力全面平价上网时代早日到来,从而加快我国能源革命进程。为进一步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并延续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以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二是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允许企业依据实际支出的利息费用,按贷款服务6%的税率比例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实现利息成本进项税额可计算抵扣。
三是在实行增量留抵退税的同时,对光伏发电企业实行存量期末留抵税额退还,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四是在对有补贴光伏发电项目执行三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的同时,对无补贴项目免征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