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人家:从“局长”被查评“531新政”,杜绝乱作为!
光伏人家公众号报道:
在其位,享其尊,却不谋其政,为何?
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被查、近日被正式免职,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其中质疑其主政国家能源局以来“不作为”的声音尤其引人关注。但事实上,比起“不作为”来,“乱作为”的危害更更为巨大——在能源行业更是如此。
什么是不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都将可能严重侵犯或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是乱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不符合法律法规、文件的出台,不符合市场规律、没有实地调研精神、没有广泛征询意见,相关决策背离科学与实事求是精神,最终都将严重侵犯或损害行政相对人(个人/行业)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不管是不作为、慢作为,还是乱作为,其实质都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这显然与中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总体形势相悖相逆。若仔细分析今年国家能源局今年出台“531光伏新政”的“一刀切”,以及政策出台后,主管部门的“不闻不问不解释”,其已属于典型的“乱作为”和“不作为”。
众所周知,在新能源领域,今年国家能源局最引人注目,也引起巨大争议,产生巨大影响的“作为”,正是光伏“531新政”的出台。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的此次“主动作为”,对行业踩下急刹车,造成严重“车祸”,让一个蓬勃发展的行业哀鸿遍野,从产业到资本的重大的系统性风险迅速蔓延,对行业造成的损失超过5000亿元。有人说,近十年来欧美双反、特朗普201法案没能阻止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倒是有人认为无论是否有“卖国贼”、“汉奸”要破坏中国经济、遏制中国光伏产业的全球崛起态势,“531”这样的办法倒是一箭双雕、真正做到了“有效”!
“531新政”究竟荒诞到何种程度,看看以下类比的例子便可知晓:去年全国产销了3000万辆汽车,今年有关部门认为汽车行业太热,道路拥挤太严重,所以5月31号出台政策,把今年产销量从3000万辆控制到1500万辆,且6月1日马上执行。而全年时间已经过半,可以想象,这对整个行业意味着什么?可是这样的政策就在今年的531发生了,并且是在一个战略性新兴行业当中发生。
更让220万光伏从业者“心寒”的是,新政出台后超过100多天时间,在大家焦虑、迷茫,甚至绝望之下,没有任何部门真正出台有效补救措施,对社会造成的各方面损失,几乎没有给与基本的理解和尊重,也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受到任何追究。
从“531新政”出台后,5月31日至6月30日之间并网的户用光伏电站是否能得到补贴长时间未有政策落实。新政出台后,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代表在与企业家座谈时曾经对产业承诺的“择机发布”配套政策。但直到今天,真正实质性的配套措施依然未见踪影。
业界的疑问是,新政出台后的四个多月时间,超过120天的时间,主管部门相关领导都干嘛去了,如果没有行业的强烈呼吁,是否相关的配套措施还要无限期往后延;是否还要让银行、经销商、老百姓等主体的矛盾进一步加深乃至集中爆发,是否还要让无数兢兢业业经营发展的光伏企业陆续倒下?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的担当精神、决策效率和工作能力何在?
抑或,“531新政”出台属于决策部门的“主动作为”,但当一个低碳排放、零碳排放的利国利民的新兴产业因“一刀切”的政策开始遭受极大重创的情况下,在超过120天的时间里,主管部门“没了声响”,不作为、不解释,一切都靠“猜”,任凭各方矛盾一触即发。如此“乱作为”与“不作为”,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相关主管领导的能力、担当和责任心是否需要商榷?
过去十年,中国光伏产业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数百万光伏人为此付出的努力也是有目共睹,我国光伏产业实现了从一路追赶、齐头并进,到全面超越全球光伏强国的华丽转身,推动我国光伏产业一骑绝尘,成为了中国最具竞争力的行业之一,占据了全球70%以上的市场份额,成为了我国比肩高铁的最具竞争力的“国家名片”之一。
特别是在新一轮全球能源革命大背景下,太阳能发电已经成为人类当前及未来新能源发展主要选择,成为了我国经济转型,资源和环境不可持续问题、雾霾问题根治的主要力量。
今年年初,十六部委印发《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支持光伏、高铁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积极加强国际布局,提供政策、资金、金融等服务,推动民营企业稳妥有序拓展国际新兴市场。
一项在市场及中央层面都得以整体上肯定的新兴行业,却在一些媒体口中成了“吸血鬼”,成了“一场骗局”,还将行业此次震荡的更深层次原因,归因于所谓的高补贴、高投资、高负债和低核心技术含量的“三高一低”,只字不提“531新政”,令人匪夷所思。类似的报道和判断确实容易让不了解光伏产业的人“云里雾里”。而过去半年多时间里,类似的论调似乎也为“531新政”的出台做了背书,亦为管理部门在政策台后的“作为”鼓与呼。对一个倾注无数人一生心血的阳光产业,做如此“污名化”的报道,这些媒体的目的何在?
我们尚不论“531新政”本身的内容是否科学,是否尊重市场规律,我们就看这项政策是否合规合法。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光伏531新政的“发改能源(2018)823号”,必须满足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的时限要求。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二条,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823号文件极为突然,是当天发当天生效,没给任何缓冲时间。这样的“作为”,显然不符合法律要求。简言之,从法治政府和依法治国的角度看,823文件存在施行时间过快、没有依法征求公众意见、擅自剥夺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合法补贴的问题。而作为主管部门,能源局如此突然的“作为”,如此的“一刀切”,对一个行业的巨大伤害,造成业界各方的焦虑与矛盾,已是必然。
说白了,根本上说,无论是不作为还是乱作为,很多问题的出现是因为一些领导干部心里没有群众,不去做、不想做、不会做行业工作,甚至无视一个产业的期盼、不敢应对产业的正当诉求。同时,这也是对贯彻党中央精神“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的问题;是领导干部“官本位”特权思想在作怪,是政绩观、义利观出了严重问题。
简言之,作为能源管理部门,要坚决防止不作为,更要杜绝乱作为。中国的光伏行业,乃至整个能源产业都强烈呼吁主动作为、科学作为,有远见、有担当、有能力的能源主管领导来担任要职,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引领整个能源行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