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元委员: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完善政企沟通机制
本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美狮会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先生认真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国是,反映社情民意,其中,就当前我国消费环境与政企沟通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首先,在营造我国放心消费环境方面,刘汉元委员认为,随着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持续推进,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会更加凸显。因此,认真研究消费矛盾和问题,解决好众多消费者的个体诉求,是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首要问题。但目前,我国消费环境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消费矛盾影响政府公信力、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大局。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转型发展,以及工业化、信息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社会矛盾集中爆发,其中很多都是由消费矛盾引发,或者社会矛盾中交织着消费矛盾,消费矛盾背后是社会矛盾。第二,一些地方对消费维权工作重视不够,消费维权力量不足。如一些基层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口头重视,材料里面重视,实际不重视;315等特定节点重视,平时不重视;发生群体性事件时重视,平安无事时不重视。特别是遇到编制、经费等关键问题上,消费维权很难推进。第三,消协组织存在“三重三轻”问题,不利于解决消费者诉求。“三重”是“重”消费教育、“重”事前维权、“重”开展活动;“三轻”是指“轻”投诉解决、“轻”事后维权、“轻”服务消费者。消费维权领域存在形式主义,甚至设置高门槛和复杂程序,把大量投诉挡在门槛之外,与消费者对解决诉求的迫切需求严重背离。
对此,刘汉元委员提出两点建议。第一,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架构及机制。从我国实际出发,客观、正确地分析、估计、研判我国消费维权现状,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核心理念,建立和完善以便捷、高效解决消费者诉求为核心的消费维权架构和运行、考核机制。第二,落实和加强消费维权职能,鼓励和引导消费维权意识。各级政府应该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落到实处,要让各级消费维权组织(包括工商、消协)健全、完善起来,消费维权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避免出现“上热下冷、上实下虚、上进下退”的不良局面。有关部门应当尽快放开消费维权社会组织的登记,鼓励社会各界创办消费维权组织,形成与现有消费维权组织良性竞争的局面。同时,进一步鼓励、引导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形成对消费诉求的正确认识,主动化解消费矛盾,实现与消费者、消费维权组织、消费媒体的良性互动。
其次,在完善我国政企沟通机制方面,刘汉元委员认为,我国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中小企业受到融资、人才、技术、风险防范等难题的制约。促进企业与政府之间沟通,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工作。
因此,刘汉元委员针对性的提出,一,建议由全国工商联牵头,作为我国中小企业对接各部委相关工作协调的统筹机构,并承担起全国中小企业协调任务,落实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同时明确协调内容,促进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促进产学研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信息问题、技术问题、融资问题、人才问题等等。二,建议完善相谈制度的绩效评价体系,参考如平衡计分法等先进的绩效评价方法,尽快建立各行业全方位、多角度的相谈绩效评价体系,务实推进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帮助企业化解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同时,政府要逐步通过简政放权实现经济转型,政企之间的联系更为纷繁,相谈制度的设立意义将更为深远。